日期: 2019-06-21 09:37
一、申报
1、通过登记驱动光盘网上申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下载所填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三、审核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核准;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受理人、审核人签名后,报登记机构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
五、换证
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存入该单位登记档案,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单位名称变更的,同时要收缴原法人印章,在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公告
在《三门峡日报》上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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