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21 09:26
一、申报
1、通过登记驱动光盘网上申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下载所填表格;
3、提供由事业单位在公开报刊上发布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公告的凭证;
4、交回未遗失或损毁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受理
1、查验申请证书补领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证书补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证书补领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受理的证书补领申请进行核准;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受理人、审核人签名后,报登记机构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
五、换证
收缴未遗失或损毁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存入该单位登记档案,颁发新的法人证书;
六、公告
在《三门峡日报》上公告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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