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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四步走” 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日期: 2018-01-26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市编办迅速行动,对照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分工,认真摸清机构编制底数,拟定机构设置方案,全力以赴服务好改革大局,顺利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迅速摸清底数,拟定划转清单。按照河南省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机构转隶、编制划转的相关规定,对涉改机构的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编制类型等进行认真摸底,由市检察院上报涉改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基本情况,市编办对涉改机构领导职数、占用政法编制情况进行核对后,提出了拟划转机构编制职数清单,及时上报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是外出考察学习,借鉴改革经验。在摸清涉改部门底数后,市编办组织人员赴山西省运城市,考察学习该地监察体制改革经验和做法。通过走访座谈,详细了解该市在监察体制改革中机构转隶、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等有关情况,明确了关键环节,理清了工作思路。
   
 三是积极沟通汇报,稳妥有序推动。市编办一方面积极向省编办请示,详细了解监委设立、机构调整、编制划转等机构编制相关政策,学习借鉴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做好机构设置调整相关事项的请示汇报;一方面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就转隶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进行核实,就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方案交换意见等,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是设立监察机构,完成人员移交。根据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时间,倒排工期、明确任务进度,拟定了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经市编委会议研究,报市委常委会通过,印发了《关于设立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纪委、市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同时,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2017年12月25日,三门峡市完成监察体制改革涉改机构人员移交工作;2018年1月12日,三门峡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15日,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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