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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出台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日期: 2018-10-19 00:00

    近期,三门峡市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压实改革责任,为持续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了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进配套改革等7大项改革任务。其中,为进一步推动扩权强镇,《实施意见》全文转发了《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赋权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根据上级的认定标准,《实施意见》明确我市的4个省级经济发达镇中,灵宝市豫灵镇被省认定为国家级经济发达镇。
    《实施意见》指出各经济发达镇要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高效、执行有力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有效增强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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