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1 09:12
一、申请条件: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经批准改为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消失,失去继续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或经核准登记一年以上未开展活动;年末实际开办资金为零或者负数,不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仍未改变现状)。
(6)以上各单项材料纸质版均需双面打印。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事业单位名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年×月×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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