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市编办 >工作动态
最新公告

三门峡市念好“五字诀” 扎实推动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日期: 2021-03-24 14:34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编〔2021〕2号)下发后,三门峡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念好“早、清、明、实、准”五字诀,迅速启动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早”,统筹同步推进。市委编委主要领导对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结合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同步推进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全面摸底“清”,夯实规范基础。市委编办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省委编委文件精神,吃透清理规范开发区的范围和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和目录中的开发区类别,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名称、性质、级别、职能、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实,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夯实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强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基础。

   三是工作思路“明”,聚焦重点任务。按照清理规范要求,重点围绕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重点不突出、行政区关系不顺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明确了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精简内设机构、规范领导职数、推进放权赋权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市县各级各类开发区职能特点和实际需要,分门别类推动任务落实,着力构建规范有序、优化协同、便民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是具体举措“实”,确保有序推进。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级管理权限,将清理规范的范围拓展至副科级以上的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对同步推进开发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县(市、区)管理的开发区正职领导职数等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市县开发区报送调整“三定”规定和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请示的时间节点,确保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五是放权赋权“准”,印发权责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赋予开发区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市委编办及早着手,对市本级管理的两个开发区开展摸底调研,了解实际需要,聚焦主责主业,将赋权范围划定为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能,按照“开发区点菜、部门上菜”的方式,在相关部门的权责清单内,由市级管理的两个开发区勾选确定了所需的清单事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标准,经过“两上两下”反复征求意见,确保放权赋权的准确性,并在放权赋权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两个开发区的权责清单目录,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版权所有:中共三门峡市委编办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19008888号-1  豫公网安备41120202000202号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4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电话:0398-2976831

传真:0398-2976010 邮箱:bianb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