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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机构移交会议召开

日期: 2019-05-24 08:53

    5月23日,三门峡市召开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机构移交会议,安排落实县级环保和区级市场监管统一管理工作。会议由市委编办主任卫保元主持,市政府秘书长郭忠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实行县级环保机构和区级市场监管机构统一管理是本次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自会议召开之日起,县级环保机构和区级市场监管机构、人员分别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履行对各县(市、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对陕州区、湖滨区、示范区、开发区的市场监管职责。

    会议对做好县级环保和区级市场监管统一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开展工作,自觉服从大局,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对接。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加强沟通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主动履职,助力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开发区经济发展;各县(市、区)要继续支持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在移交期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三是通力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靠前服务,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县级环保和区级市场监管统一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签订了机构和人员移交备忘录。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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